春节档预售票房超3亿元!平均票价7年来首降,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 秦艺逍
2023年春节档电影开启预售五天后,预售总票房突破3亿。
截至1月18日晚22时,2023年春节档新片预售总票房正式突破3亿,《满江红》以预售7998.6万登上新片预售榜第一,《无名》以预售7908万位列第二,《流浪地球2》以预售7162.3万位列第三。
猫眼专业版统计数据显示,《流浪地球2》的想看人数已破百万达到116.3万人,《满江红》和《无名》的想看人数分别为98.3万人和56.5万人。去年春节档上映影片的最终想看人数为368万人次。截至18日晚22时,今年春节档影片的想看人数为395万人次。
从大年初一的排片来看,《流浪地球2》首日排片场次10.4万,占比27%;《满江红》首日排片场次9.9万,占比25.7%;《交换人生》和《无名》的首日排片场次占比分别为17.4%和13%。
截至目前,2023年春节档共有7部影片上映。其中6部影片定档大年初一(1月22日),《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选择延档至大年初三(1月24日)。尽管影片数量较去年春节档的8部略有减少,但今年春节档的影片类型更加丰富,主演阵容也相当强大。
今年春节档电影平均时长达到130分钟,打破春节档历史记录。影片涵盖科幻、悬疑、谍战、历史、喜剧、动画、运动等类型,主创人员囊括了国内重量级导演、高国民度的“百亿票房”演员、实力派的影帝影后以及当下最火的流量小生,基本能够满足各年龄段观众的多元化观影需求。
目前来看,张艺谋导演、沈腾和易烊千玺等主演的古装大片《满江红》,程耳导演、梁朝伟和王一博等主演的谍战大片《无名》以及郭帆导演、吴京和刘德华等主演的科幻大片《流浪地球2》在预售票房表现上遥遥领先。
苏伦导演、雷佳音和张小斐等主演的《交换人生》是往年春节档最受欢迎的合家欢喜剧片。由邓超、孙俪主演的主旋律体育电影《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成人向动画片《深海》、儿童向动画片《熊出没·伴我“熊芯”》也分别在该类型影片中拥有一定的受众基础。
除上述国产大片以外,此前已上映的《阿凡达:水之道》《穿靴子的猫2》同样加入了春节档的票房争夺战,分别延长上映周期至2月14日和2月22日。
春节档全年票房占比提升,平均票价首次下降
2011年-2022年,春节档总票房保持增长,从3.36亿元增长至60.39亿元,并在2021年达到78.43亿元的档期票房最高记录。受疫情影响,2022年春节档观影总人次出现下滑,从2021年的1.6亿人次降至1.14亿人次。由于全年票房增长承压,春节档票房占比提升趋势明显,春节档占全年票房的比重从2014年的4.93%提升至2022年的20.17%。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全国电影市场正在迎来复苏。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以来,全国影院营业率大幅回升,由11月下旬低于40%的营业率,恢复至今年1月中旬的80%以上。中原证券研报指出,考虑疫情期间部分影院已永久关停,可以认为目前国内影院经营端已基本恢复全面营业。
相较于2022年的“最贵春节档”,今年春节档电影票价有所回落。据灯塔专业版数据,2023年春节档预售平均票价53.7元,相较2022年春节档预售同阶段平均票价56.2元下调了2.5元,也是自2016以来近7年的首次下降(2020年除外)。
据猫眼专业版统计,今年春节档预售票房中一线城市的平均票价,但一些低线级城市的票价也超出了预期。截至1月16日,预售平均票价最高的城市为北京,高达83.4元。上海以73.9元的票价位列第二。出乎意料的是,泰州市以67.5元的票价排名第三,超过其他一线及新一线城市。
春节档有望拉动观众需求回升,影视板块受到提振
由于2023年春节档是疫情政策调整之后的首个大档期,汇聚了各大影视公司近年来倾力投资的头部项目。同时,春节档的票房表现往往也将成为当年电影市场的风向标。
据记者了解,今年逐鹿春节档的上市影视公司包括中国电影(600977.SH)、光线传媒(300251.SZ)、万达电影(002739.SZ)、博纳影业(001330.SZ)、猫眼娱乐(01896.HK)等。
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影制作与发行机构,此次春节档定档的7部影片背后均有中国电影的身影。港股上市公司猫眼娱乐也参与了5部影片的制作发行。《无名》的出品方和发行方均为博纳影业。影院广告行业的分众传媒 、院线行业的万达电影也将受到春节档的提振。
值得注意的是,光线传媒在今年春节档共有4部相关影片上映,该公司不仅主投发行了《深海》,还参投了《满江红》《交换人生》《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3部影片。
截至18日收盘,慈文传媒(002343.SZ)涨停,报收7.12元;鼎龙文化(002502.SZ)收涨5.92%,报收3.58元;上海电影(601595.SH)收涨3.14%,报收10.83元;中国电影(600977.SH)收涨3.28%,报收13.55元;光线传媒(300251.SZ)收涨2.88%,报收8.93元;万达电影(002739.SZ)收涨2.48%,报收14.47元;博纳影业(001330.SZ)收涨2.48%,报收12.38元;猫眼娱乐(01896.HK)
中原证券指出,2022年影院经营不确定性压力大,导致内容方担心票房收益不敢定档或频繁撤档,内容缺失是2022年票房以及观影人次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022年疫情多发时段仍有《独行月球》《人生大事》等影片获得较好的票房来看,存在影片内容供给的时段观众需求受影响较小,因此春节档丰富的影片供给有望带动观众需求回升。
浙商证券认为,防疫优化有望驱动线下消费修复,并提高片方对电影市场的需求预期;进而片方有望释放近年积压的影片,提高市场内容供给;电影供给充足加上防疫政策优化驱动院线经营转暖;消费者能够消费的电影内容增加,带动观影习惯恢复及消费频率提高;进而提高院线、片方的商业回报,鼓励上游更优质的内容产出;驱动行业正向循环。
申万宏源证券则表示,疫后复苏背景下,2023有望成电影行业困境反转之年。 除多部备受期待的春节档影片外,还有《超能一家人》《平原上的火焰》《维和防暴队》《检察风云》等10多部高关注度影片也处在择机定档上映状态,2023年丰富的优质影片供给有望引爆新一轮的观影热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影视行业人士表达了对2023年电影市场复苏的希望。一位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后疫情时代观众观影需求仍高,随着国家政策不断改善,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影院供给恢复,在优质且具有高票房号召力的影片带动下,电影行业有望加快复苏并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