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发2023】西门子肖松:2023年数字化和低碳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向前的双轮驱动******
中新网1月17日电(中新财经 吴家驹)“随着中国疫情防控进入新的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将迎来复苏并为全球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过去几年间,在政策指引、市场驱动和技术赋能的合力之下,数字化加快布局,低碳化深入实施。”
近日,西门子全球执行副总裁,西门子中国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肖松在接受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2023年,数字化和低碳化将继续成为中国经济稳步向前的双轮驱动。
肖松认为,一方面,数字化为中国经济“稳增长”提供新动能。从传统制造业,到基础设施,乃至更广阔的行业领域,数字化赋能千行百业加速转型升级,释放经济发展新活力。
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前景受众多不确定因素影响的背景之下,低碳转型成为企业主动求变、主动突破、主动创造的历史性窗口。随着中国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的逐渐清晰,以及低碳技术的不断突破,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低碳发展的进程中,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肖松表示,西门子将以“双轮驱动”挖掘中国数字经济和“双碳目标”所带来的机遇,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加速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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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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