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支霹雳舞中国国家队名单出炉******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霹雳舞中国国家队选拔赛8日在国家极限运动溧水训练基地结束,8名选手(4男4女)组成首支霹雳舞中国国家队。
商小宇、亓祥宇、张鑫杰、于子昂成为国家队男队队员,刘清漪、曾莹莹、郑子妍、彭莹成为国家队女队队员。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中国选手参加国际赛事,多采用集训队或外赛外训队的名称,此次组建的是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霹雳舞队。
8名队员中,商小宇、亓祥宇、刘清漪和曾莹莹曾在2022年跟随国家霹雳舞外赛外训队在欧洲进行了数月集训和比赛。其中刘清漪曾摘得第十四届全运会女子霹雳舞比赛冠军,数次在国际街舞比赛中夺冠,并在2022年10月的韩国霹雳舞世锦赛上摘得一银。
此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公布了《巴黎奥运会及杭州亚运会霹雳舞国家队选拔办法》,霹雳舞国家队男女组各选择4名队员,每组正编3人、替补1人。共组织两场选拔赛,综合两场比赛分数,选拔前4名进入国家队。首场选拔赛已于去年12月下旬在上海举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长尹国臣表示,今年的世锦赛和亚运会是直通赛,中国选手特别是女子选手,将力争在这两个比赛中拿到一个直通名额。此外在今年积分赛上,国家队中4名队员将形成队内竞争,每次积分赛后,成绩排在末位的运动员(如未进16强)将在下一场积分赛被第4名替补替换,以此来促进队员们不断刻苦训练、不断突破,实现奥运参赛目标。
作为奥运新增项目,巴黎奥运会霹雳舞项目分男、女组别,各有16个参赛名额,除了直通巴黎6个名额外,国际奥委会将根据积分赛积分排名等办法选择男女各40人进入资格赛,并于2024年3月至6月组织奥运会三场资格赛,决出其余10个名额。(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